首先“外国”这个概念要缩小,因为我仅知道一点英美浪漫派的皮毛,德法俄,以及东欧各有自己的国情,历史另有千秋。 第二,这个问题很大,关老爷狮子大开口哇。 我只能粗浅的涉及一两点,好在不是考试,期末论文什么的。 浪漫主义诗歌是19世纪英国诗歌的主流,有William Wordsworth, Percy Bysshe Shelley等人,美国的 Walk Whitman 也算得上。其主要话题是“自我”可以说“自我标榜”“自我放光” 。这不可笑,因为个人主义 (Individualism),个人价值 (individual worth) 是西方人文的根底。所以说,“谦虚”“无我”“无为”等等的东方,中国人生哲学其实也是一种美学原则,彻底渗透在诗歌,绘画,日常生活里。不提。 英美浪漫主义诗歌除了对语言的贡献(个个都是语言大师)之外,其内容很快就让人觉得厌倦(但是惠特曼的诗对新大陆的信心和志气很有贡献)。很快就有了上个世纪初针对浪漫派“Self-Sublime”的诗歌革命,以美国旅居欧洲的诗人庞德 (Ezra Pound) 等人通过从唐诗(特别是李白的诗)里得到的启发发起了席卷欧美大陆的意象主义运动(Imagisme)。直到目前,美国诗人都从东方诗歌美学里汲取营养,无一例外。 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诗歌界觉醒过一次“美国诗歌和中国想象”为题的讨论会,人人在篮子里数珍,都是东方古董哩。 我个人觉得,西方极端的个人主义倾向和东方的美学原则有一些弥合的过程,也许破裂,也许畸变,拭目以待,但都不妨大雅,毕竟是高层次的闪烁。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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