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虐童案闹的沸沸扬扬,孩子伤痕累累的照片,令人震惊、心痛。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美国,估计养父母早就被刑拘了。但是美国的法律,有时候却太不近人情。 就像网上一篇文章说的那样,《如何防止孩子被社工抢走》。美国一些社工,经常以华人父母管教孩子失当为由,强行带走孩子,送给寄养家庭,而且不容许亲生父母探视,太无情了。 我认识的一对华人夫妻,工作很忙,采用中国式的管教方式导致被告为虐待,结果孩子被CPS带走,现在一年多了父母与孩子无任何音讯。其实那个孩子以前我也见过,比较调皮,大人一般只是吓唬训斥孩子,小孩害怕所以大声哭闹,哭的越惨说明打的越轻,真打的重小孩不敢哭的。我亲眼见过亲戚家孩子挨打,妈妈打的很轻,就是比划比划吓唬一下,小孩哭的鬼哭狼嚎,过后几分钟就嬉笑如常。爸爸打的狠,小孩一声都不敢吭,打一次可以听话很久。但是在美帝眼里,这就是犯法,结果被人控告虐待孩子。倒是孩子被社工带走送给寄养家庭才毁了。 而且,一国法律,其实也是和本国的文化习惯相适应的。美帝土著的教养孩子的方法,华人还觉得不合适呢。毕竟华人是外来群体,初步融入美国,CPS在调节“虐待”孩子这种家庭纠纷的时候,也应该更多的考虑到华裔本身的风俗习惯。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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