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可能。
1。 草草收场。马航宣布”原因不明,机毁人亡“。保险公司根据国际惯例按”航空事故“给受难人家属赔偿(赔偿金有限)。 2。 最终证明是”自杀,谋杀“---所以,必须发现残骸,打捞出来,且经过国际司法鉴定调查--肯定非常不容易,但一定要做!!!若能证明这点,最终赔偿数额(可能上亿美金)就由法庭决定了。马航就准备卖飞机了。
由于马航是国家所属公司,马航赔=大马政府赔----大马肯定希望是第一种可能。 中国方面一定要”穷追“证据。大马肯定不愿给,FBI呢?--难说。
比如说,下列证据: * 大马说过:”这个飞行组合是临时组成的“--怎么临时组合的?哪个飞行员是临时加上来的?是自愿上来还是被委派?原来安排的飞行员为什么不能飞这趟航班? * 大马发布了机舱跟塔台联系的通话纪录。录音在那里?---从通话中,可以感觉到副驾驶不高兴,或有气。他沒有用惯常的联系语言与塔台交换信息--为什么? * 被抹掉的电脑硬盘上,有没有潜艇电脑游戏?(不光是模拟飞行纪录)---主机师很可能也是一个潜艇模拟游戏迷(看到主机师穿带有潜艇标志的T恤的pp)---应该知道沉降在哪里可以最有效的躲避声纳。 * 出发前,主机师的手机跟谁通话,通话的内容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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