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法别议 文/凡夫唐 我不是医生,不懂死亡的病理状况;我不是警察,不会研究正常死亡与非正常死亡的法理推论;我是个走在街上不会有人侧目的普通人,所以我只关心人的死亡方式,人如何才能死得好看些,体面些。 总的来说,死亡就是生命体征消失,然后肉体腐朽成泥,与自然融为一体而彻底消失。中国人,外国人,穷人,富人,草民,显贵,都难逃这个终极宿命。这应该是上帝对生命的终极公平。但是,同样一个“死”字,不同的人却有着千差万别的死亡状态和死亡方式,且具有极为复杂的社会意义。 被自杀:此词来源于网络,所以是一种比较时尚的死法。安徽一位官员斗胆举报顶头上司修建“白宫”,搞腐败。顶头上司勃然大怒,下令将举报者抓起来投进监狱。后来举报者在监狱中莫名其妙地死了,被宣布是自杀身亡。喜欢恶搞的网民们在“自杀”前面加了一个字,便成了“被自杀”。 猝死:这是最神秘的死法。此类死法不能自我选择,而是死亡之后由别人定性。有如当年死于收容所的孙志刚,最初就是被“有关部门”定性为“心脏病突发猝死”的。再如云南“躲猫猫”事件的苦主,也曾被定性为“心脏病突发猝死”。不知是人一进看守所就得心脏病,还是法医只知道心脏病才能致人猝死?据说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规定,今后提审收监人,都要事先进行体检,但愿检测仪器和检测医生不要失灵,好减少心脏病突发猝死的几率。 过劳死:是世上最“幸福”的死法。劳动光荣,在劳动中死去,为了未来的幸福而死,死得其所。20世纪80年代,把知识分子列入劳动人民阵营,便有了人民艺术家施光南先生的过劳死。等等。从而掀起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高潮。而今连博士都找不到工作,过劳死更多的发生在工厂流水线上。 等死:这是一种最无奈的死法。随着医疗产业化的不断推进,随着医药代表和医生们的紧密团结,医疗技术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就医水准一日千里的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不敢进医院了。不幸得了病,只能小病等好,大病等死。等死并非心甘情愿,而是交不起天价医药费。在病魔的狂笑中,掐着手指头计算自己生命的倒计时,恐怕不是件美好的事。 喜欢死:是一种最为遗憾的死法,古代有两大欢喜死样板:一个是唐朝的开国功臣程咬金,活过了百岁,看过太多的兴衰沉浮,当又一次看到忠臣奇冤得雪,奸臣完蛋时,喜极而死;另一个是南宋抗金英雄牛皋,新手抓住了宿敌金兀术,坐在他的背上活活笑死。前不久,某地有个下岗工人得了重病在家等死,惊动了有关领导,亲自来到他家,既送温暖,又许诺免费为他治病。他一高兴就死了,幸福降临身先殒,遗憾! 欢乐死:这是一种象征身份的高贵死法。如某官员陪上级领导豪饮,结果大醉而亡;官员邓贵大去洗浴中心快活,想强行向服务小姐求欢,小姐不从,情急之中挥动手中刀具,邓贵大被刺中要害死亡。陪领导醉酒而死是死于“忠诚”,百死不悔;被小姐误刺而亡,死于风流,算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此死法可不是一般群众随便享用得到的。 对于死亡看得最透彻者,莫过于太史公,他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不过,这话说的是人生价值,而本文想表达的是,希望所有人都死得不那么痛苦,不那么难看,死得有些尊严,有些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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