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与俺奶油师妹师出同门,生性喜新厌旧,尤其是在去餐馆“文化”这一原则问题上,立场就更不含糊了。 顶顶周知,俺师妹财大气粗,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之便,整天绞尽脑汁、变着法子地在京城大肆饕餮,号称要“吃遍北京”。身为师兄的俺,虽然囊中羞涩、身无分文,但也不甘落后,不时地也会打肿脸充三胖子,亦步亦趋、自负风雅地“文化”一番。有道是好马不吃回头草,好汉不当回头客,可这话用到俺身上就不灵了,这不,俺最近就连续两次吃了同一种草。 与同事一起去这家法国餐馆“文化”,要了份看上去挺漂亮的appetizer,其主要成份是在挖空的西红柿里填了一些海鲜和干果之类的东东,味道非常可口,虽然17刀的价格稍微贵了些。 主食要的是鳕鱼,29刀。鱼块不大,加了些土豆和蘑菇充数。 同事吃了喜欢,几天后又邀俺去了一次同一家餐馆,俺点的还是同一份appetizer,盘子端上来后发现菜的摆设和所用的餐具与上次的有所不同,问其故,waiter解释说是今天是由另一位厨师掌勺。可能是第二次的缘故吧,这次的感觉好象不如第一次那么好吃。 草虽然是一样的草,但主食却换了个花样,价钱还是一样的,29刀,总的感觉是蔬菜的味道比肉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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