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自然写作范本、安妮·迪拉德的《听客溪的朝圣》最近出了中文版。这本书是安妮·迪拉德山中一年的生活记录,空中的飞鸟、地上的植株、宇宙中的星辰都成了迪拉德观察的对象,思考造物的神秘。《听客溪的朝圣》被广泛地选入美国大、中学的教材,并被评论家拿来与梭罗的《瓦尔登湖》相提并论
一个小孩子困了的时候,你说:“来,让我们猜谜语。”他的眼睛就会重新亮起来。小孩子最爱猜谜语,等成人后便只喜欢现成的谜底。宇宙是个大谜语,那些终其一生目光炯炯的猜谜者必定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安妮·迪拉德的书《听客溪的朝圣》就是一双孩童的眼睛:观看、惊讶、揣测、赞美、恐惧……她在弗吉尼亚蓝岭的山谷里住了半年,就像梭罗住在瓦尔登湖边,大自然是她的教堂和大雄宝殿,所有神要对人说的话都在闪烁明灭、生生死死的万物里。她的眼睛比梭罗要年轻,所以她看到的万物更华丽、热闹、节奏明快。如果说梭罗的《瓦尔登湖》是肖邦的《夜曲》,那《听客溪的朝圣》就是肖邦的《玛祖卡》或《华尔兹》。安妮·迪拉德的眼睛忽而是显微镜,侦察昆虫的表情,忽而是天文望远镜,遥望星系的聚散生灭。这本书里缺席的是我们视野里最常见的那个东西——人。在我们平庸的日常生活里,我们见到陌生的虫子只会惊叫,但是没兴趣了解它的名字和家族;看到一朵花只会傻傻地赞美,管它是什么科什么目呢。我们精明的眼睛全用来识别人:看人脸色、观其举止,判断是否对己有利,在人的世界里,我们心无旁骛,举头三尺皆是虚空。 其实我们是生活在万物中,宇宙间诸多奥秘,常是曲径通幽,一个秘密可以把我们变回孩子,好奇心会让我们永远年轻。 《听客溪的朝圣》在某种层面上很像中国的《庄子》,“道无终始,物有死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庄子》你如果调皮地掀开他那个“道”的大帽子,就会看到那么多有趣的拟人化的山川草木、飞鸟鱼虫。一只脚的夔羡慕很多脚的蚿,蚿又羡慕无脚的蛇,蛇又羡慕无形无影的风,蓬蓬然从北海吹到南海。在庄子那里,万物皆是象征,是通向终极“道”的千门万户。在安妮·迪拉德那里,“道”有另一个名字叫做“God”,你可以通过大自然的和谐优美、赏心悦目接近祂,唱起赞美诗;也可以通过大自然的残酷、弱肉强食,杀戮、毁灭靠近祂,这时唱着的是哀歌,如《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光明黑暗、已知未知、有序混乱、生命死亡是太阳与芦苇共同的宿命,而我们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我们用思想彼此照亮。你没去过瓦尔登湖,但梭罗带你心驰神往,只需要花三十块钱买一本他的书。我也没有去过弗吉尼亚的蓝岭,读完《听客溪的朝圣》,借安妮·迪拉德惊鸿照影的慧眼,目睹了那里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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