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head></head><body> 行政书士法人KIS近藤法务事务所为您解决在日签证及法律困扰 委托人:我是2009年在中国和日本人结婚,婚后我与丈夫幸福地迎来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后来因为丈夫工作的关系,我们全家回到了日本生活。2012年我以日本人配偶者的在留资格来到日本。平时我在家做家事照料丈夫的日常生活,而丈夫也非常努力赚钱养家,我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过著幸福美满的日子。我跟丈夫两人都是再婚,并且我与前夫育有一女。与前夫离婚后女儿由我来抚养,但是自从我带著儿子来到日本后,女儿只能交于我的母亲来暂时照料。虽然我与现在的丈夫有了我们爱情的结晶,但这并不表示我对女儿的关心就减少了。因为我的母亲年事已高,我既担心母亲的身体情况,又担心正处于青春反叛期的女儿的成长。我一直尝试著与前夫联系,可始终都音信全无。为了将来能给孩子一个良好和稳定的生活与学习的环境,在和日本人丈夫商量之后我决定为女儿申请定住者的在留资格来日本,可是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我前夫的女儿来日本呢? 回答: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的,具体过程如下: 委托人是一位非常典型的家庭主妇,平时只是在家里做家务带小孩,丈夫则是从事农业工作,所以农忙时委托人也会帮著做些农活。在乡下,清山绿水,闻著田园的清香起床,天空清澈到即使是晚上的满天星星都感觉伸手可摘,倒也别有一番情趣。虽然收入不是非常高,但一家人每天被爱包围著,也并不觉得生活艰苦,反而是苦中有乐。不过因为前段婚姻的关系委托人时时会牵挂在国内的女儿,担心现在已进入青春期的女儿在中国是否能够健康地成长。与前夫协议离婚后,本该由委托人来抚养女儿的,但离婚后委托人与现在的日本人丈夫在中国相识并坠入爱河,不久两人便迎来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后来又因为丈夫工作的关系,虽然难以割舍,委托人还是忍痛暂时把女儿交给自己的母亲来照顾,自己则不得以先带著儿子和老公来到日本一起生活。抛下心爱的女儿来到日本生活,委托人一直默默地自责。母亲年事已高,又没有固定的收入,单单靠委托人夫妇的国际汇款来维持生活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于是委托人跟丈夫商谈后,决定把女儿办过来放在自己身边来抚养。可是委托人担心毕竟去年刚刚以日本人配偶的签证来到日本,自己的日本人配偶的在留资格期限还不到一年,委托人很担心是否可以将一直思念的女儿办来日本呢?就这样委托人带著种种的疑虑和不安来到了我们事务所。 经过我们事务所的详细了解,感到委托人和丈夫结婚来日后,一直是非常担心国内的女儿,丈夫也非常体谅她的心情,所以为了弥补一些心情上的愧疚,两人经常会给在国内的女儿汇款。丈夫还为委托人女儿来日本后的生活事先做了很多详细的安排。不仅是衣食方面,也为委托人的女儿找好了语言学校,希望能够解决她来日后的语言问题。委托人也非常感谢自己的丈夫。于是两人很积极的配合我们提供了一些必需的相关资料,我们也立刻针对委托人的情况帮助她做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后递交到了入国管理局。经过一段不安的等待过后,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们事务所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委托人的女儿终于取得了“定住者”的在留资格。这时我们第一次看到了委托人脸上的笑容。最后我们也衷心的祝福委托人一家能够在日本幸福的生活下去。 相信有著同样烦恼的朋友还有很多。同为身在海外的中国人,如果您也有著同样的烦恼,或者签证以及法律方面的问题,请不要放弃,可以随时打来电话或者来我们事务所直接无料相谈,我们行政书士法人KIS近藤法务事务所希望能够以我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您解决一切签证方面的烦忧。 </body></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