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媒体,这段时间,基本上都聚焦于习近平访美,尤其习近平在美国宣布,减免最不发达国家债务,并且准备对他们大量投资。这引起了国内一些网友的非议,认为纯粹是好大喜功。官媒也出来“辟谣”,说什么减免对外债务,并没有减少国内的扶贫工作,等等。不过我个人感觉,无条件减免债务,是否合适? 文章《债务还是不应该全减免!!减免一定%或资助物资等其他方式》里边认为,减免债务不一定要全减免,合作双方应该风险共担。我觉得这个观点很有道理。毕竟,政府的对外援助,说到底都是民脂民膏,如何使用,还是应该慎之又慎。上个世纪,我们大陆曾经不顾自身力量,大包大揽的对外搞援助,也给大陆的百姓带来了一定的负担。现在虽说大陆经济蒸蒸日盛,但是减免最不发达国家债务的时候,还是应该讲 一些条件的。毕竟,国际关系中,讲究国家利益是最重要的标准。在对外援助中,适当的讲一些政治条件,也是应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