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一个闲暇的午后,随手打开了电视机,音响中就传出了这首歌的旋律,耳朵立刻就被捉住了。随着梅艳芳和童安格的倾情演绎,心也为之打动。不知是因为这首歌的原因还是他们俩的真情投入的结果,总之,从此喜欢上了这首歌,喜欢上了---梅艳芳。 喜欢梅艳芳,决不仅仅在于他的姿色。在传统的审美标准中,梅艳芳算不上漂亮。她之所以赢得了那么多男人(不是男生)的喜爱和尊重,性感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她的率真、大度、有爱无恨、勇于承担!这种大家风范,令有负于她的男人无颜以对------包括童安格。 梅艳芳承担了一切,梅艳芳赢得了尊重! 至今没能发现有哪一位歌手能把这首歌演绎得那样感人,那样拨动你的心灵深处的那根弦。 以后的一次,也许是巧合,也许是冥冥中的感知相通。在一个夏夜的万籁俱寂之时,星汉熠熠、明月轻风。手把一卷闲书,看累了,随手丢置一旁。关了灯,随着一室清辉洒落,耳旁竟远远地飘来这首歌,声音不大,飘飘渺渺--- 因为歌意早已印记心底,所以,不用刻意捕捉歌词,只凭旋律萦绕,整个人就早已忘了尘世,恍入化境。 也许,美好、感人的东西因为难得,所以才深入灵魂。 虽然再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境遇,但这首歌却再难忘记。 梅艳芳香逝飘零后的一段时间内,总喜欢去咖啡厅。把自己陷在昏暗灯光阴影下的沙发里,让服务小姐放上这首歌。一杯咖啡,不能自已,不能自拔------ 后来,总算走出阴影 却,再也不听童安格。 为了不想起梅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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