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总共850条微博

动态微博

查看: 2321|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今天才看到底下对"求数列"一贴的讨论. 再与yinyin商榷[;)]

[复制链接]

210

主题

3101

帖子

8万

积分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09:34: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www.ddhw.com
首先, 我理解yinyin的论述在其本身, 以及从纯数学的角度说, 无疑是对的. 每次出现这类题, yinyin都会详尽陈述他的观点, 受益非浅 ---- 虽然也学过线性拟合, 但在yinyin指出之前, 我看到"找数字规律"之类的题, 确实没有马上就联想到"拟合", 想到的只是"找pattern".  但是, 对坛上见到的一些specific的题(包括底下"求数列"一题), 至今还是不能完全认同yinyin的观点. 这就是我想和yinyin商榷的地方.
 www.ddhw.com
1) 这类题, 可以说是数学题, 就象yinyin认为的; 也可以不是数学题, 而是一种测试人的数字逻辑联想能力的IQ题.  英文有一个很确切的词描述之: sequence puzzles.  即便有人用"求数列"这样的词汇, 照样可以是sequence puzzles的意思.  我个人认为: 这类题的意义(即对人的贡献)主要不是在于作为严格意义的数学题, 而是在于作为IQ题(特别当这类题出现在脑坛时).  作为前者, 很泛味, 甚至对人的数学或逻辑能力陪养没有多少用处(除了训练运算能力外) ---- 我是这样看的(也许不对). 所以, 鲜见人们用线性拟合做这类题.  而作为后者, 这类题频频出现, 方兴不衰. 作为后者, 出题者不会, 也不能, 也不必象yinyin所要求的那样"把条件和限制讲请楚".  象底下"求数列"一题, 正象开开心心说的: 题目不会写出"第一项为5,以后逐项交替递加3或4"这句话,这个正是要答题人自己理解的地方呢! 而yinyin恰恰对这一点屡次批评: "明明一个数学问题可以很清晰地给出条件,为什么就是不给".  我想, 这是因为一个在谈苹果, 另一个在谈桔子.
 www.ddhw.com
2) yinyin 用了一个oversimplified 的例子 (给出 1,2,4,....., 求第四项) 来counter 底下"求数列"一题, 似乎不公平. "求数列"一题 (给出5,8,12,15,19,22, ......  求第七项) 要比yinyin的例子的条件要全得多.  对 1,2,4,....., 答第四项是7或是8的人可能会平分秋色. 但对5,8,12,15,19,22, ......, 我想绝大多数的答者会答后面几项是26, 29, 33, ... 就象开开心心的女儿一样.
 www.ddhw.com
3) 固然开开心心的女儿只是5年级生, 但yinyin别忘了, 目前在坛上参与讨论的人基本上会都是大学程度吧? 包括HF, 开开心心, 三文, 我, .... yinyin你觉得, 是认为答案是26, 29, 33, ... 的人多呢? 还是认为答案是100, 100, 100, ... 的人多呢?  毕竟, 不会人人都有很严格的数学头脑呢! 或者说, 不会人人都会apply严格的数学到这个case 呢! yinyin不会认为我们都是阿斗吧?  zzwave.com(kidding!).  如HF已指出, yinyin自己的拟合式1.25+3.5n+0.25(-1)n-1其实也是26, 29, 33, ... 这个答案呢. (除了100, 100, 100, ... 之外, yinyin尚未给出其它答案吧?)
 
4) 看来, 尽管这类题可能会有多重答案, 但只要条件(pattern)给得足够全(即给足够多的前几项), 这类题还是有最可几(most probable)的答案的. 这类题的意义就在于找pattern --- 测试做题者找pattern的能力. 这方面, 我觉得HF解释得很好.
 www.ddhw.com
5) 总之, 我想说的是: yinyin把这类题看成苹果, 觉得这苹果缺陷多多; 其他不少人(包括我)看这类题是桔子, 觉得这桔子just as perfect.  没有人"偏爱"这类题, 我倒觉得是yinyin"偏憎"这类题了---- 每次出现这种题, 你总要把你的points强调一遍.  其实, your points have been well taken.  但这种题并不是象你说的"天天贴上一堆"呀!  好象几个月才有这么一,两道吧? 再说, 即便有人天天贴上一堆, 也让自然法则来淘汰就好了. 有人喜欢, 贴也无妨; 不喜欢的人不看不睬就是了.  贴到都没人理睬了, 还会有人贴吗?
www.ddhw.com

 

  本贴由[husonghu]最后编辑于:2007-12-28 2:36: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5

主题

1467

帖子

1万

积分

沙发
发表于 2007-12-28 14:2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今天才看到底下对"求数列"一贴的讨论. 再与yinyin商榷[;)]


 
(1)即使不看成是数学题,把条件说得清楚点,不会对“数字逻辑联想能力”有坏处吧?另一方面,作为IQ题,“各答各的”也不见得就是好。“puzzle”只是玩玩而已,但居然有人把它放到大学数学教科书中去,这起到了误导学生的作用,yinyin理所当然要对其科学性提出异议。有人把这类pazzle也当成是数学,就是那误导的结果。所以,yinyin不止一次提到对书上写的也不能绝对盲从。 “每次出现这种题, 你总要把你的points强调一遍”也是为了冲淡那种已有的误导。
(2)就拿“求数列”这题(没说是数学题还是IQ题)为例,请比较一下
     问题(a): 求数列 5,8,12,15,19,22...... 。www.ddhw.com
                  (答案:......,......,......);
     问题(b): 用n的线性函数和指数函数,给出数列5,8,12,15,19,22,.....的一个不超过三项的通式。
                  (答案: 1.25+3.5n+0.25(-1)n-1, 对于n = 1, 2, ...... )。
    在这两个问题之中, 哪个问题需要多一点“脑筋一动”,哪个问题更适合脑坛?www.ddhw.com
(3)yinyin只是举例说明原题在未明确条件时的解不唯一,1.25+3.5n+0.25(-1)n-1, 对于n = 1, 2, ......  是一个解,“5,8,12,15,19,22, 100, 100, 100,...... ”也是一个解,把100换成另一个数还是解,......。 请Hu兄再审视一下兄所说的“除了100, 100, 100, ... 之外, yinyin尚未给出其它答案吧?”是否妥当确切。www.ddhw.com
(4)Hu兄误解了吧,yinyin在"明明一个数学问题可以很清晰地给出条件,为什么就是不给"中所指的“条件”不是兄所在“题目不会写出"第一项为5,以后逐项交替递加3或4"这句话,这个正是要答题人自己理解的地方呢! 而yinyin恰恰对这一点屡次批评:  ...... ”中所说的"第一项为5,以后逐项交替递加3或4"。yinyin这里指的条件是,例如,“用n的线性函数和指数函数,......不超过三项的通式”,也可以是别的适当条件。请Hu兄把思路理清楚,要不然就真的是“一个在谈苹果, 另一个在谈桔子”了.
(4)“yinyin 用了一个oversimplified 的例子”。是的, 为了易于说明问题的实质。是给三项,还是给四项、五项、六项或七项,问题的实质没有变。即使给了“足够多”的项(例如,一亿项),只要不是给出所有的项(哪怕是只缺一项),在无附加条件时,问题仍然有无穷多解(缺的那项就有无穷多种可能)!当然,如果给出所有的项(用一个数学通式),那问题也就不成其为问题了。这也就是这类问题的缺陷。www.ddhw.com
(5)Hu兄写的“26, 29, 33, ... ”是一个“答案”吗?为什么Hu兄不说问题“求数列 5,8,12,15,19,22......” 的答案就是“ 5,8,12,15,19,22......”?原题要是改成“求数列 5,8,12,15,19 ......” 或 "求数列 5,8,12,15,19,22, 26,29,33,......”,它们是否还与原题等价(即,与原题是同一个问题)?多想想Hu兄就会明白的:如果Hu兄认为它们等价(请注意“......”的确切含义),那就是说,Hu 兄所认可的答案就是问题“它自己”。这就跟一个谜语的谜底就是谜面一样,Hu兄觉得那样的谜语有没有意思?说实话,原题还不如问题“一个数列的头6项是5,8,12,15,19,22,据此估计随后的项”来得好(虽然yinyin仍觉得它欠缺条件,但至少数学概念清楚,即知道什么叫一个“数列”以及数学中怎样来表示、或者identify一个数列)。作为问题陈述,“求数列 5,8,12,15,19,22......” 是不完整的。
(6)兄说“条件(pattern)给得足够(即给足够多的前几项)”, 事实是,这样下去,永远“”不了!www.ddhw.com
(7)“这类题的意义就在于找pattern --- 测试做题者找pattern的能力. ”----那就直接了当地在问题中说是“找pattern ”好了。“pattern ” 还没有其严格的数学定义,允许模糊(fuzzy)一点。而数列已有其严格的数学定义,不能滥用。
(8)HF兄跟yinyin讨论的是是否可以在条件缺失的情况下运用“最简单”准则以及如何明确给出这一准则,好像跟Hu兄说的有所不同。
(9)一年多前,脑坛贴出一类似性质的题,yinyin等提出了看法(无附加条件时解不唯一)。没准对该帖楼主有所冒犯,在此致歉!若网友希望知道前因后果,Hu兄(作为原版主)不妨将该题重新贴出,让其再“自然”一下。前几个月,也有类似的一题,有人发表了应该“明确条件”的看法,但也有朋友反驳。后来,楼主公布了他自己头脑中所设想的那个“答案”,结果出乎反驳者的意料(断言),使反驳者大失所望。那件事也印证(支持)了yinyin所说的那类题往往会“各答各的”的看法。
 
再次建议“求数列”一帖的楼主公布自己预定的答案!
 www.ddhw.com
“自然法则来淘汰”也应该包括允许有人说“不喜欢”吧。 yinyin不反对Hu兄去喜欢这类题,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好。不仅是苹果桔子,还可能有人会把这类题看成鸭梨香蕉、大饼油条,甚至蒜皮鸡毛呢。
 


 

 

  本贴由[yinyin]最后编辑于:2007-12-28 10:40:36  
www.ddhw.com

 

  本贴由[yinyin]最后编辑于:2007-12-28 22:48:4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0

主题

3101

帖子

8万

积分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8 18:4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今天才看到底下对"求数列"一贴的讨论. 再与yinyin商榷[;)]


yinyin, 我相信并尊重你是"就题论题"才与你商榷. 所以, 让我们远离emotion, 更不要用"没准"之类的猜测, 请相信我, 我也是搞学术的(在广义上), 不会那么"小气" ---- 我的不完全认同你, 有我明确的理由. 大多数理由我已经说了. 我不想与你持续争论, 免得伤了我们的和气. 这里仅对你的问题简单回应几句:
(1) 我觉得, 这类sequence或"数列"题的条件, 在大众化的眼里(非你所说的严格的数学意义上), 是self-evident的, 实在是不必再加条件或限制的. 再加条件或限制, 要么显得画蛇添足, 要么就告知答案了.  你说的对, 在一定意义上说, 这类题谜底就是谜面的延续, 或者你也干脆可说谜底就是谜面(是sequence嘛). 至于那样的谜语有没有意思, 我不愿替全世界的人回答. 
(2) 对你问的: 两种题哪种更适合脑坛. 我答: 这是两种不同的题, 各有千秋. 问题(a)是IQ题, 是大众化的题, 连没上过学的人都可一试; 问题(b)是专业化的数学题, 不是人人都能做的.  说点题外话: 如果我的孩子象开开心心的女儿一样给出问题(a)的答案是26,29,33,..., 我会很释然; 如果他们说答案是100,100,100,..., 或告诉我说要等到上大学之后才能做这种题(用拟合法), 我会很伤心的. www.ddhw.com
(3) 我把你的100, 100, 100和无穷多组N,N,N理解成是同一解了, 没有算成不同解. 我指的是本质上不同的解.
(4) 我没有误解你和开心说的. 这正是苹果和桔子的差别. 我知道你要的是"用n的线性函数和指数函数...", 但这是苹果的条件. 开心说的是: 作为桔子, 我不能再给条件了(第一项为5,以后逐项交替递加3或4).
(5) HF如yinyin一样是数学高手, 我当然不妄想与他比. 其实我并没有细读他的英文, 更没有仔细推敲他的含义. 我只是觉得他是赞同26,29,33,...这个解的.
(6) “各答各的”无妨, 楼主的答案出乎意料甚至是错的也是常有的事. 但这些并不能改变这类题的性质和意义, 也不会改变存在最可几答案的事实.www.ddhw.com
(细读yinyin的(4)(5), 看来yinyin是完全反对现行教科书中的数列内容的. 我只能说, 你的看法很interesting and unique. 但我还是希望我的孩子接受到这些数列的教育. 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只能用线性拟合做数列题. 我受邓小平"猫论"的毒太深, 管它有缺陷还是无缺陷, 能训练我孩子的头脑就行
www.ddhw.co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5

主题

1467

帖子

1万

积分

地板
发表于 2007-12-28 21:12: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今天才看到底下对"求数列"一贴的讨论. 再与yinyin商榷[;)]


哈哈,基本同意Hu兄的“问题(a)是IQ题, 是大众化的题, 连没上过学的人都可一试; 问题(b)是专业化的数学题, 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之所以说“基本”,是因为即使作为IQ题,问题(a)的表述也是值得商榷的。yinyin也认为不必伤了和气,那就“各答各的”,“求同存异”吧。 只是有一点需请教Hu兄,问题(b)明确给出了一种条件,怎么它就“显得画蛇添足”了?
 
yinyin不是像Hu兄所说的“完全反对现行教科书中的数列内容”,也从来没有说过反对“孩子接受到这些数列的教育”。莫非Hu兄认为现行中学、大学数学教科书中有关数列的内容都是IQ题?yinyin也从没说过“孩子只能用线性拟合做数列题”啊(yinyin对“求数列”这题所出示的多解也无一是用“线性拟合”的啊)。Hu兄又误解(曲解?)了吧。yinyin只是主张在数学教科书中重视数学的严谨性,不要把那些给幼儿园小朋友、小学生玩的IQ题拿到中学、甚至大学的教科书中去作为数学教给学生,以免误导学生。正是因为觉得那些号称数学但不严谨的东西已经误导了不少人,yinyin才多次提请网友注意。言辞之间,难免会令已被误导的人感到不快,盼多多包涵。
 www.ddhw.com
另外,yinyin真是不明白Hu兄在“或告诉我说要等到上大学之后才能做这种题(用拟合法), 我会很伤心的. ”中所所说的“拟合法”指的什么。难道Hu兄所唯一认可的那个解不是与原来给出的头六项相拟合的吗?
 
最后,Hu兄不用伤心,因为没人说“答案100,100,100,..., 或告诉我说要等到上大学之后才能做这种题(用拟合法) ”,只有人说过“5,8,12,15,19,22,100,100,100,......”可以是答案之一,上大学后就会懂得。
www.ddhw.co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

主题

512

帖子

3886

积分

5#
发表于 2007-12-28 21:25:11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好了好了,两位都是好朋友,热心人,学问家,我们真的都知道的,可能有时候[:-M]


对于某些问题偶尔会认真些,不会搞到不高兴的,过年了,来来来,高兴的独到您二位的讨论,学习了很多东西呢,谢谢谢谢:)每位都来几只:)
www.ddhw.co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0

主题

3101

帖子

8万

积分

6#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9 05:56:5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id兄[:))]其实尽管有争议,我对yinyin的敬佩照旧. 哎,真有点争糊涂了....


好象我们对这类题的赞同派是反对"拟合"的. 恰好搞倒了. yinyin说得对, 我(so far)所唯一认可的那个解正是与原来给出的头六项相拟合的. 其实, 从赞同派看, "要与已给出的头几项完全拟合"正是这类题的universal的, conventional的(无须说的)限制条件. 完全拟合包括数学上和形式上的. 至于你用什么方法来拟合我是不管的---- 可能这是赞同派和反对派的关键不同点? 说实话, 我真的很想知道除了26,29,33之外, 是否还有其它的解可以fit as beautifully. 一个题, 即便有多重答案也未尝不可呀.  (但我实在不能接受说100,100,100也是与头六项相拟合的).
 www.ddhw.com
那么, 我也搞不清楚了, 和yinyin争了半天, 分歧仅仅在这里呀? ---- 一方说要明说; 另一方说无须明说(因为加不加上这句话"要与已给出项完全拟合"有什么要紧呢?). 如果分歧仅在此, 那也太minor了. 反正不想争了.
 
最后向yinyin说明一下, 我从来没说你的苹果不对. 也没误解(曲解)过什么. 我说的是: yinyin把这类题看成苹果, 觉得苹果就该象问题(b), 否则就是缺陷多多; 而我看这类题(如问题(a))就是桔子, 觉得这桔子just as perfect (再加点什么反倒不象桔子了). 仅此而已, yinyin. 抱歉抱歉. 
 
 
www.ddhw.co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5

主题

1467

帖子

1万

积分

7#
发表于 2007-12-29 08:0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谢谢id兄[:))]其实尽管有争议,我对yinyin的敬佩照旧. 哎,真有点争糊涂了....


哎哟,Hu兄还真是“有点争糊涂了”(要不,是yinyin糊涂了)。兄说的“但我实在不能接受说100,100,100也是与头六项相拟合的”中,怎么把头六项给糊涂掉了?Hu兄为什么不说“但我实在不能接受说5,8,12,15,19,22,100,100,100,......也是与原给数列5,8,12,15,19,22,......的头六项相拟合的”呢?yinyin在此再强调一下:正因为原题对“规律”没加任何制约,导致所给问题有多解。兄认为“交替”是规律,难道“恒定”就不是规律?www.ddhw.com
兄说“那么, 我也搞不清楚了, 和yinyin争了半天, 分歧仅仅在这里呀? ---- 一方说要明说; 另一方说无须明说(因为加不加上这句话"要与已给出项完全拟合"有什么要紧呢?). ” 看来Hu兄或yinyin之中确是有人糊涂了。要“拟合”是两派意见的共同点,分歧不是在这里分歧是在于:“一方说要明说”解题所必需的附加条件(以制约“规律”,避免多解),“另一方说无须明说”解题所必需的附加条件(“规律”可由各人自己去猜)。yinyin认为后者往往会导致“各说各的”、“各答各的”。yinyin同意兄说的"如果分歧仅, 那也太minor了. 反正不想争了.”只是事实上分歧并不在Hu兄所指的”。但无论如何,yinyin又要忙于准备长途旅行,也不想争了。求同存异吧。
www.ddhw.co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小时热帖
    一周热门
      原创摄影
        美食美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珍珠湾ART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