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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head></head><body> 华人在美国打官司的几条要诀 岳东晓 经常有华人因遇到官司来找我,我总是说我没有灵丹妙药,每个官司当事人都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像做数学题似的,坐下来先把题目写下来,然后冷静地思考解决方案---因为打官司其实就是一场脑力的较量。 但我可以提供一些普遍性的经验之谈。 0. 世界是不公平的 世界是不公平的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为什么合理?西方的社会进化需要淘汰弱者。这叫社会达尔文主义。 1. 要相信正义的存在 正义永在,这是一个不需要证明的公理,因为这是一种人的信念,没有这个信念,那么很多东西就可以趁早放弃了。 2. 正义永在并不等于你就一定能获得正义 正义永在并不等于你就一定能获得正义,因为世界是不公平的。唯一证明正义存在的方式是正义的胜利与邪恶的失败。举例说,你怎么证明中国人抗战是正义的,日本人屠杀中国人有罪?你得把日本人审判定罪送上绞架,并让其永世不得翻身。否则日本人不但无罪,反而是靖国神社里供奉的日本民族英雄。 3. 美国法院不相信眼泪 贺梅的母亲在法庭上哭泣,结果被法官视为演戏;我有次在联邦法院看到一白人女子面对法官也是泪流满面的,但法官似乎不为所动。法律无情,面对无情的法律,需要的是冷静与信念。 4. 做好持久战准备 一旦进入美国司法程序,往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前面可能一直面临失败。以贺梅案为例,前面6年多时间都一直是输,而且输得很惨,直到最后,我们才赢了,赢得很彻底。但直到最后胜利之前,我们也不能肯定会赢。所以大部分人都熬不到最后的胜利就放弃了。如果你事先没有这个战斗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毅力、没有这个韧劲,还不如趁早投降,省得白白浪费时间。抗战的时候,毛泽东说要打持久战,汪精卫就没这个耐心等很多年,一两次失败就干脆投降日本了。既然汪精卫这样国民革命先驱都举白旗,普通老百姓遇到点什么事委曲求全、夹着尾巴做人也完全可以理解。 5. 不能迷信律师 对律师来说,你的案子只是一个案子,你的案子输了对律师的生活不会有太大影响,但对你自己可能就不一样了。法庭上的较量就像打仗,是实力的对抗,如果你的律师比对方强很多,你的财力也超过对方,那么也许你可以放松一点。但如果你的律师相对弱,那你胜算就很小了。在你方实力较弱的情况下,你如果再迷信律师,你的失败就几乎肯定了,还不如早点认输。要以弱胜强必须把你自己的脑力加进去,看能不能扭转几乎已经注定的失败的命运。 6. 独立自强是致胜的关键 既然官司像战争,那么战争的理论都可以用上,孙子兵法与毛泽东军事理论是中国人的战争理论,容易理解也很好用。孙子兵法里有一段话就很有哲理: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就是说,你要打赢先得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不给对方可乘之机;而要获胜,则必须寻找对手的弱点、破绽。这个规律对交战双方来说是完全对称的,对方也是同样,他要取胜,必须抓住你的破绽。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对手赢了,往往是你自己促成了他的胜利。所以,作为官司的一方,你必须自己搞清所有的规则、事实,搞清对方的意图,才不会落入对方的圈套,给对方抓住把柄。如果不愿花这个功夫,加强自己的防卫,就只能听天由命、期待对方失明了。但要打赢光自己防守严密是不行的,你得主动寻找对方的漏洞,这又是一件需要耗费时间精力的事情,没有捷径可走。 http://www.zhenzhubay.com/home.php?mod=space&uid=2&do=blog&id=19233 随便写这么多。希望大家补充。 </body></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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