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均来自网上
城管与被监管对象之间,应该是“人民内部矛盾”。当然,国家机器就是暴力机构,可这样使用暴力去对付那些挣扎在最低生活水准线上的小贩,似乎是有点儿过了。 记得,当年认识一位工人民兵。他们那时肩负着维护城市秩序的重任,同时兼管打击自由市场和投机倒把活动。所谓投机倒把,就是乡亲们把自己家自留地里种的东西,拿进城去换些钱,以便买点盐和针头线脑。因为农民年终分红时,很少能得到现钱,只能拿到口粮。平日里,买灯油和咸盐之类,必须靠自己去挣。 那些工人民兵把农民的菜都抢走,那是割资本主义尾巴。其实,他们把东西抢走后,回去了就大家分掉,各家自己烧了吃。故而,工人民兵们很有打击资本主义的积极性。在行兄的照片上,看到了城管把小贩的菜都往一辆汽车上倒,大概,他们那天吃的蔬菜都有着落了。 本贴由[怎么还要笔名?]最后编辑于:2007-4-20 8:42:24 |
法治的根本之处在于:不能以一种违法行为去对付另一种违法行为!这是法治的关键,忽视了这一点,那就不是什么法治!
那些城管,用毁坏他人财物的方式,来制止人家的“无证经营”或什么其它的不当行为。但是,毁坏他人财物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
这和正当防卫完全不同。在城管与小贩之间,没有什么“必须立即制止嫌疑人伤害他人”的紧急状况。
说到底,就是城管人员滥用权力。要是不制止这种滥权行为,法治社会就无从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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