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周围的公共土地建一街心花园,并标明“踩踏花草者,罚款XX元”。这样,副食店将无主顾,(谁要交了罚款再进店?)店主出入还要交罚款。合情合理又合法。(只是损了点儿) |
“社区就此召开居民听证会,结果30∶0一致要求拆除小屋”,通过司法没有?群众专政?典型的,文革法盲! |
把他的副食店围起来,让他做不成生意就可以了。 |
有关部门出台规定,禁止任何行人车辆在医院门口的马路中间停留,以免堵塞交通。没有客流量,店主生意不好做,只好搬走 |
从图片来看,这家店似乎没有挡谁的道啊.倒是周围车辆停放的挺多的. |
官善民刁 |
官善民刁, |
呵呵,办法多的很,把中间的花坛拆了,设成快车道,嘿嘿 |
如果给的拆迁费很高的话,我想店主会主动拆的。 英国有一老太太的房子下面要建天然气管道,最后协商给老太太130W 英镑。 |
从医院门口到店舖方便在徒步也可以啦! 本贴由[开开心心]最后编辑于:2008-11-4 5:29:35 |
问题是不许停留啊,怎么进店买东西?连店主在店里停留都违法 |
就是说可以以阻碍救护车出车为由拆除罗? |
欢迎光临 珍珠湾ART (http://66.160.158.134/) | Powered by Discuz! X3 |